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2021年6月3日,《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颁发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担心的“狼”终于来了。

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乙级资质的取消,意味着行业门槛的消失,该行业的价值将逐步从公司实力转向个人能力,可以预见个人的合伙制造价机构将会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国有建设单位采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采购策略将何去何从呢?

首先,来看看工程造价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招项目。

根据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解答12个招投标疑难问题中的第二个问题解答。

问题2:关于建设工程中的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第三方监测、监测等服务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的答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第一条第三款:“对16号令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服务事项、843号文第二条中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项目,不得强制要求招标。”请问:建设工程中的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第三方监测、监测等服务,如果该工程属财政全额投资且上述服务费均估算超过一百万元,业主单位是否可以选择不招标。

答复:《关于进一步做好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依据的,对16号令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服务事项,不得强制要求招标。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第三方检测服务不在列举规定之列,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但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结论是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项目,建设单位可以用任何方式进行项目的采购,当然自愿采用公开招标依然是国有建设单位的最优选择。

其次,造价资质审批取消后对市场上各企业有什么影响,再来看看本次国家发改委解答的第一个问题解答。

问题1:关于招投标经营范围不限是否意味着不需要行政许可的答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规定“招标人在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这个文件的出台是否意味着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的经营企业都可以做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意味着所有企业也都可以做二三类医械?如果是这样,那要医疗器械的行政许可和监管还有什么意义?

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答复:《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规定,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有明确要求的,应当对其是否被准予行政许可、取得相关资质资格情况进行审查。该文件的出台并非意味着没有医疗经营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的企业都可以生产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对于依法需取得行政许可或备案方能从事的特定行业,应当先取得相关许可或完成备案。

结论:工程造价资质已取消行政审批,所有有意愿的单位都可以参加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投标。但建议欲开展该业务的企业还是尽快在营业执照上增加造价咨询等相关范围,毕竟该类项目不采用招标方式也是可以进行采购的。

第三,再来分析有无资质企业间的区别。以甲级资质申请条件为例进行比较说明。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造价员资格证;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七)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八)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九)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另,甲级资质可以承接的工程范围: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结论:在企业成立年限,业务收入,注册资本及出资额分配,人员成分等都可能产生区别。同时甲级资质企业通常会有造价为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第四,由于不能对已取消行政审批的资质作为门槛或者评分标准,现在就要看第三点中的区别应如何运用在招标或者其他采购方式。

如果是在政府采购的服务类采购中,必须遵守相关原则,如不得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有关于业绩的门槛或者加分条件也必须谨慎设计,符合项目实际需要。

如果是建设单位自愿招标的项目中,对于上述政府采购的约束即可适当突破,但必须匹配招标项目。同时还可以按照实际需要增加对仍在有效期内的造价资质进行加分设置。

如果建设单位采用非招标的采购方式,那么条款运用的灵活度将更高。现举例如下:1)要求该机构的技术负责人的从业年限;2)要求本项目的造价师的从业年限;3)要求提供人员在本企业的任职年限。更有甚者,可以要求人员与业绩的一一对应关系,把人员和业绩的高标准作为复合门槛或评审条件。

最后,建设单位仍应该遵循国家新规定倡导的方向,把造价咨询项目的委托从以企业转成以执业个人为主要考量因素。上述介绍的一些招标门槛和条款的设置思路,仅供现阶段的过渡时期,为保证服务的延续性和质量稳定,可以使用的一些方法作为参考。

以上就是有关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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