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防范工程资质的说明安防行业目前使用的安全防范工程资质有两种,一种由公安部授权各省公安厅审批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另一种是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安协)评定的《安防企业工程资证书》,对两种证书作如下说明:

一、公安部作为安防行业主管部门,目前没有直接审批安防工程资质证书,而是授权各省公安厅根据《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标准,审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格证最高等级为一级,可在全国范内通用,承接各种规模的安防工程。
二、中安协为民间行业协会,其根据行业需要,依据自行制定的《中安协资[2011] 1号》文,委托各省安协,为有需要的安防工程企业评定《安防企业工程资证书》,最高级也为一级,证书属企业自愿性质。
三、综上,获得省公安厅批准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资格,不低于省安协评定《安防企业工程资证书》一级资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格由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更具权威性。
四、《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规定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的,实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制度,该办法承认《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质,在银行营业场所、金库的许可证申办过程中可以使用。
五、企业如成为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其在安防行业的地位、实力和影响力是获得中安协认可的。netsowrd
2013-08
装修公司资质级别区分
装饰公司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装饰公司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堂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二级装饰公司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或10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三级装饰公司资质标准:
1、企业近3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万元以上。装饰公司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一级装饰公司资质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二级装饰公司资质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三级装饰公司资质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建筑资质升级工程业绩说明
建筑资质升级工程业绩说明
关于对建筑业企业申请升级有关工程业绩审查情况的说明
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工作,统一审查标准,严格审查程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建筑业企业申请升级有关工程业绩审查内容规定如下:
一、受理人员收到建筑业企业申请材料后,应当查验工程业绩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
二、审查人员在审查建筑业企业工程业绩时,根据下列情形,做出相应处理: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申请升级的,应当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者质量核验资料、能够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施工照片、图纸和工程决算资料。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京建法【2008】138号),施工合同应当经市或区县建委备案,合同上加盖有“合同备案专用章”。
2008年5月1日前竣工的,施工合同单价在200万元以上的施工总承包工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施工合同应当到市或区县建委办理备案,因此审查2001年6月1日以后,2008年5月1日以前竣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应当审查施工合同是否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未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审查人员以“工程业绩不达标”为由,对其工程业绩不予认可。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补办有关手续后,持市标办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再次申请资质升级。
(二)专业承包企业申请升级的,其提供的工程属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应当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者质量核验资料、能够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施工照片、图纸和工程决算资料。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京建法【2008】138号)规定,施工合同应当到市或区县建委备案,合同上加盖有“合同备案专用章”。
2008年5月1日前竣工的,施工合同单价在200万元以上的专业承包工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施工合同应当在市或区县建委备案。因此在审查2001年6月1日以后,2008年5月1日以前竣工的专业承包工程业绩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是否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未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审查人员以“工程业绩不达标”为由,对其工程业绩不予认可。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补办有关手续后,持市标办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再次申请资质升级。
专业承包企业提供的工程属于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分包的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提供的施工合同是否备案,暂时不做审查重点,主要审查该工程是否有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者质量核验资料以及能够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施工照片、图纸和工程决算资料。
附件2: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封面填写要求:
1.“申报企业”填写申请资质的企业名称,并加盖公章。
2.“填报日期”是指表格上交受理部门的日期。
二、“申请情况”页填写要求
1.“现有资质等级及承接任务范围”栏填写申请企业全部现有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资质情况,有关资质范围可简化填写。
2.“此次申请内容”栏根据申请内容,选定其中项目。其中: “核定”项在新成立企业或改组企业提出资质申请时选择;
“升级”项在企业原已具有该项资质,申请由低级别升入高级别时选择;
“增项”在企业扩大业务范围时选择,包括:
(1)原工程设计已具有该申请行业中的某些专业资质,现申请增加该行业中的其他专业资质;如单位原已具有市政(给水、排水)甲级资质,现申请市政(道桥)乙级资质时就选择“增项”一栏;
(2)企业申请其他工程设计行业的资质或其他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如原企业已具有“化工”行业甲级资质,现申请“市政(排水)”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事物所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时就选择“增项”一栏。
“延续”项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续期时就选择“延续”一栏。
“其他”项在不属于上述几种情况时选择,如专项设计资质换证即可选择“其它”一栏。
3.“此次申请内容”栏要求企业详细填写所申请的资质类别及其等级,并加盖公章、并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填写内容一般应包括“申请行业”、“申请该行业中的某一个或某些专业的内容(如企业申请该行业的全部专业,此项可不填写)、“申请资质的等级”三项内容。如填写“申请化工石化医药甲级、市政(给水)乙级”设计资质;申请“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三、“企业基本情况”页填写要求:
1.“企业名称”栏须填写申请资质的企业的全称,该名称与首页“申报企业”名称、工商营业执照名称必须一致,如名称不一致时,以工商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为准。
如企业申报材料同时发生名称变化,按新名称申报材料时,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有关工商预核准材料、验资报告等材料,首页“申报企业”一栏可填写工商预核准单位名称。
2.“总工程师”栏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并须在附件材料中提供任命文件、本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并加盖执业印章)、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3.“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等要按工商注册文件填写。
4.“企业上级主管”栏是指企业的直接上级主管部门,按隶属关系填写。如无主管部门,此栏可不填写。
5.“最早成立时间”是指申请企业最初成立时的时间。如企业发生名称、资质等级变化等情况时,仍按最初成立时间填写,并将该变化情况在本表“企业简历”页说明。
6.“企业类型”栏应填写企业的经济性质,按照工商营业执照上标明的企业性质填写。
7.60周岁及以下从事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栏“人员总数”、“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8.从事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栏中的“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指资质标准中规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范围内的注册和非注册人员。
9.“从事工程勘察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栏和“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注册人员情况”栏中的注册执业人员,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四、“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情况一览表”页填写要求
申请工程勘察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此表填写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是指企业中对所申请行业的工程设计在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并须在附件材料中提供任命文件、本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并加盖执业印章)、毕业证书、身份证
明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五、从事工程勘察技术骨干人员情况一览表
申请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1、此表中按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要求需考核学历、职称的人员,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本人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
2、本表中按工程勘察资质标准需考核个人业绩的人员,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六、“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注册人员情况一览表”页填写要求
1.此表填写的注册人员是指资质标准规定中要求的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关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2.注册人员应按照不同行业资质标准确定的注册专业填写。填写中应专业相对集中,其中设立级别的,应按“一级”、“二级”顺序填写。
3.本表所填“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须提交“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在注册证书上复印件上加盖“执业印章”,凡未提供执业人员执业印章者,按该执业人员无效认定。
七、“从事工程设计非注册人员情况一览表”页填写要求
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1.此表填写的非注册人员是指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规定的2项或3项大、中型项目专业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
2.非注册人员应按照资质分级标准确定的专业配备。
3.非注册人员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本人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其中,资质标准规定的属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应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八、“企业业绩”页填写要求
1.“工程勘察专业、工程设计类型”栏按照申请的工程勘察资质类型和专业、工程设计资质行业及行业类型确定并填报。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项目名称”栏按照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合同确定的项目名称填写。
3.“项目规模复杂程度”栏:工程设计项目注明大型、中型、小型;工程勘察项目注明甲级、乙级、丙级。
4.“项目技术指标”栏:工程设计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注明的规模计量单位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独立完成的,符合规模计量单位要求的建设项目设计规模指标,诸如某矿井,600万吨/年;某电厂,600MW;某机械厂项工程,5500万元;某净水厂,15万立方米/日;某工业厂房,跨度≥30米等。工程勘察按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注明的规模计量单位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独立完成的,符合规模计量单位要求的建设项目勘察规模指标。
5.“工作始末时间”栏指工程开始勘察到提交完整的勘察(岩土、水文、测量)报告或工程开始设计到交付全部施工图的时间。
6.“建成时间”栏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时间。
九、“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注册人员情况一览表”页填写要求
申报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1.本表中所填的注册人员指取得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在申报设计资质的企业注册的人员。注册人员执业印章中的注册单位名称与企业工商注册名称不一致的,属非本企业注册人员,按无效申报人员认定。
2.本表“注册专业”栏按国家有关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划分填写,“注册类别及等级”栏中的注册类别指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与该类别无关的注册人员不必填写。
3.本表所填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提交“注册证书”复印件,凡注册制度规定颁发执业印章的,应在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上加盖“执业印章”印鉴,未提供执业人员执业印章印鉴者,按该执业人员无效认定。
十、“从事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页填写要求 申报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本表中所填的专业技术人员指本企业具有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且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本表所填人员应在附件
材料中提供本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其中“执业印章号”栏为注册人员填写内容,其他人员不需填写。
十一、“业务成果”页填写要求
申报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1.“获奖项目名称、......”一栏应写明获奖项目、编制标准、规范、拥有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的详细名称。
2.“获奖类型和等级、……”一栏应填写获奖项目所获得奖项的类型及等级,如填写“国家级优秀公路设计奖”、“国家级优秀建筑设计奖”、“部级优秀电厂设计奖”、“部级优秀建筑设计奖”、“省级优秀矿井设计奖”、“省级优秀建筑设计奖”等。
3.“获奖时间”、“颁奖单位”按获奖证书填写。委托建设工程标准、规范的单位,以下达编制标准规范计划(委托书)的国务院有关专业主管部门为准。
4.本表所列业务成果须提供相关的获奖批准文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编制标准规范计划的文件及完成的标准规范出版物的封面、扉页和注有主编、参编、批准单位的关键页复印件;专利证书、专有技术或工艺包的认定或认可文件复印件。
十二、“技术装备概况”页填写要求
1.“技术装备”是指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所需要配备的基本技术装备,一般包括计算机、绘图机、打印机、复印机、钻机、原位测试仪、土工试验设备、物探设备、经纬仪、水准仪、GPS等技术性装备,并累计台数。
2.为简化申报材料,除资质标准规定要求提供主要技术装备的发票外,均可不提供装备发票。
十三、“企业简历”页填写要求:
本页主要填写企业名称变化情况及时间,企业资质变化情况及时间(包括资质范围、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等情况的变化),其他无关情况不必罗列。
关于办理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的情况说明
经与省建设厅、市建委、有关企业、中间人多次咨询和了解,现将我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情况说明如下:
1、目前在申报材料方面存在的问题:
(1)企业营业执照中公司的名称以及经营范围。按照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企业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时,营业执照上公司名称中需包含“房地产”、“置业”、“实业”等字样,我公司“西安绿色家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名称不符合建委方面的要求;营业范围与房地产开发无关的内容不得体现,按照西安市建委房地产处经办人意见,我公司的营业范围中包含的建筑工程施工、水电安装、园林绿化不得在营业范围内体现。这也是目前比较棘手的问题。
(2)验资报告过期的提供审计报告。我公司目前最新的审计报告为2007年出具的,日期已超过要求需重新审计,经与财务甘总沟通,2008年审计报告约在2009年1月份完毕。
(3)需要办理主要经济技术人员的原单位离职证明或人才中心证明(不少于7人,其中工程5人、财务2人)。
2、解决思路及办法:
主要的解决难题在问题(1),根据有关规定以及通过咨询了解,在正常的途径下,很难在不改变名称以及营业范围的情况下办理我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协调和解决相关问题所涉及的政府官员层次较高而且也有相当的难度。
目前我公司正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当中,按照当前形势,我觉得不应擅自改变名称,这将影响到我公司目前最重要的工作。待土地权属最终确定为我公司,再做相应的变更手续,这样才能顺利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
3、有关资质办理的其它说明:
因我公司工商注册在西安市,在办理房地产资质时,需通过市建委的初审后经过省建设厅的审核,并最终发证。省建委审核为单月审核,最近一批审核为1月20日前报送的企业。
2008-12-18
附件1:新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需报材料说明 附件2:省建设厅有关会议纪要
以上就是有关关于安全防范工程资质的说明怎么写(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证书)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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