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勘察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业务范围)

一、申请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需提交材料:

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勘察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业务范围)

(一)申请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1份;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基本信息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1份;

3.企业章程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业绩表1份;

5.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核验原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1份;

6. 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7. 主要勘察设备发票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二)申请延续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1份;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基本信息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1份;

3. 原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4.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核验原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1份。

二、申请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下资质需提交材料:

(一)首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需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1份;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基本信息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1份;

3. 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4. 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5. 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主要技术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1份;

6. 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主管部门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1份;

7. 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1份;

8.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1份;

9. 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1份。

(二)申请工程设计资质增项的,除提交第一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三)申请工程设计资质升级的,除提交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1份(核验原件)。

(四)申请延续工程设计资质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1份;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基本信息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1份;

3. 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4. 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5. 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1份。

提示:1、书面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专用章,经审核人签字后退还原件,无特别说明的应提供原件。

2、申请材料采用A4纸装订成册,并有目录和分类编号,依综合资料、人员资料的次序装订,按照资料的厚度(一般不超过2厘米),可成一册或分册;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应按人整理并依照申请表所列技术人员顺序装订。

3、资质证书正、副本须全部复印,不得有缺页;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4、注册执业人员应加盖个人执业印章(非注册人员除外)。

5、如实填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负责。

6、申请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清晰、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

7、企业需提交供查询企业人员缴交社保情况的企业用户名和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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