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资质丙级取消(关于取消建筑三级资质)

建筑设计资质丙级取消(关于取消建筑三级资质)

就在刚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从通知里可以看到,从2021年7月1日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受理以下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重新核定事项含《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规定的核定事项。

从以上专业的等级(最低等级三级或丙级为主)被取消和停办看出,小编认为,这是资质改革过渡期的设置,为重新核定以上专业资质的甲乙级做好准备。7月1日起,申报以上对应资质的直接按照新标准。

如果没涉及以上提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7月1日后是否能按照原来标准办理核定呢?

通知提到

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以上就是有关建筑设计资质丙级取消(关于取消建筑三级资质)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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